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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

发布时间:2017-08-22 09:27:43

根据省教育厅、省人社厅《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》,经组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面试和考核体检,我省2017年共拟聘用特岗教师3395人。为做好特岗教师的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培训对象

 安徽省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拟聘用的特岗教师均属本次培训对象,共计3395人,其中亳州市谯城区30人、涡阳县28人、蒙城县30人、利辛县198人,宿州市埇桥区30人、泗县292人、砀山县30人、萧县388人、灵璧县 28人、蚌埠市怀远县25人,阜阳市颍州区18人、开发区10人、颍泉区24人、阜南县60人、临泉县133人、太和县25人、界首市27人、颍东区22人、颍上县453人,六安市裕安区387人、金安区57人、霍邱县278人、舒城县30人、金寨县38人、叶集试验区59人,淮南市寿县359人,池州市石台县29人,安庆市潜山县30人、太湖县25人、岳西县30人、望江县30人,宿松县192人。

 二、培训的内容及形式

 1.培训内容:教育法律法规,教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,“特岗计划”相关政策,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改革,备课、上课、评课常规与教学基本技能,班主任工作及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。
 2.培训形式:采取专题讲授、案例分析、模拟演练等方式。

 三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
 1.培训时间:8月25日下午报到,8月26-29日上午集中培训,8月29日下午结业考试及签订聘用协议。
 2.培训地点:本着“方便教师、就近学习、厉行节俭”的原则,划片集中进行培训,由阜阳师范学院、皖西学院、宿州学院等三所高师院校承担培训任务。具体培训任务分配如下:

培训时间及地点

 四、聘用合同签订

 为方便特岗教师,各设岗县(市、区)教育局到培训现场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。  

    五、有关工作要求 

 1.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学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,成立专项工作组,明确专门机构具体实施,制定详细的培训工作方案,切实做好特岗教师的学习安排、生活保障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,并配合各设岗县(市、区)教育局做好相关工作,确保培训顺利进行。

 请各高校于8月25日前将培训工作方案(包括培训内容、培训方式、师资安排、生活保障、考核管理等)电子版发至省教育厅师资处邮箱。

 2.各高校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培训考核,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。过程考核以学员学习态度、出勤状况、学习讨论参与度为重点,结果考核以考试为重要手段。经考试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,由培训院校统一发放省教育厅审验的合格证书,作为上岗任教的重要条件。

 3.各设岗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及时通知本县(市、区)特岗教师按时到达培训院校接受岗前培训,并配合培训院校做好参训人员的管理、考核工作。培训结束后,各设岗县(市、区)教育局在培训地点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协议。聘用协议文本应统一使用省教育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教师〔2010〕8号文件所附的《安徽省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教师协议书(样本)》。各设岗县(市、区)教育局负责同志要携带签字、盖章的特岗教师聘用协议文本,提前到达指定的培训院校,安排好8月29日的签订聘用协议工作。在签订聘用协议时,各设岗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告知特岗教师上岗报到的时间及相关事项。

 4.各特岗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培训地点报到,并参加培训和签订聘用合同。培训期间,要严格遵守培训学校的培训要求和纪律。

 联系电话:0551-62822080(传真)
 电子信箱:sfc@ahedu.gov.cn